以读书为专题的六年级作文

 

 

以读书为专题的六年级作文1

借着清早的第一缕阳光,你是否轻轻掀开书籍,洗浴在丝丝缕缕的晨曦中,吮吸着最甘醇的常识雨露,沉醉在常识的芬芳中……

曾多少时,记得儿时,看《三国演义》,此中有许多字都不大熟悉,只喜好书中打打杀杀的壮不雅局面,如今再读,我越来越喜好在谁人钩心斗角的战役年月,诸葛亮的神机神算,关公的勇敢善战。读《水浒传》我喜好“豹子头”林冲的男人风格,喜好“小李广”花荣的超人箭术,喜好吴用的足智多谋,这一百零八位梁山豪杰个个让我叹服,他们的豪放让我盼望。

踏着薄暮的那一抹抹彩霞,你是否仍然回味着书籍,明白书中的奇妙,感觉念书的快活……

跟着树墩上年轮渐渐增多,我对书的喜好也日益增加。儿时的那些名著已满意不了我求知的愿望。

高尔基说过,“册本是人类前进的门路”,是的,在书的领导下,我们这群蒙昧的孩子吮吸着常识的养分康健发展,不停的前进。读《罗密欧与朱丽叶》,我为他们坚毅的恋爱而冲动,为他们对恋爱的执着而敬佩,也为他们的恋爱悲剧而痛惜!读《如果给我三天灼烁》海伦凯勒神往对生存的、对灼烁的渴求、对运气的不平输,岂非不令我们深深的敬佩吗?

凯勒说过:“一本书像一艘船,领导我们从局促的处所,驶向生存的无穷辽阔的海洋”,我们在书中感觉快活,在书中学到常识,在我们芳华的殿堂里,让书陪同你,你会真正的了解到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话。以书为友,和书交换,不恰是歌德的快活吗?

飞扬的芳华,让我们与书相伴;

辉煌光耀的生存,让我们与书共度;

好念书,读好书,你将领会到——念书好。

以读书为专题的六年级作文2

正所谓“书中自有黄金屋,书中自有颜如玉。”像我这样朝气逢勃的年龄,怎能不多点读书呢?

书是传播人类文化的使者,从印刷术发明以来,这事实就一直存在着,并且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会改变。用思维接触文字,用大脑去想象,用心灵去感受。书贵在读,贵在捧在手中的那一份珍惜,打开读时的那一份虔诚。当你读书时,你的思维在书中神游,你的情感在书中起落,在书中你可以体会到任何喜怒哀乐,书的魅力便在于此。记得有一次,妈妈煮上米饭,叫我注意看着。而我这时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书,就随口“恩”了一声。妈见我答应,便放心的出去买东西了。我沉浸在书中:那巍峨耸立的高山,那波涛汹涌的大海,那栩栩如生的各式人物,那惊心动魄、扣人心眩的故事情节……这一切都使我如痴如醉。咦?奇怪,香甜的大苹果怎么夹着一股焦味?“啊”我大叫一声,冲进厨房,沮丧地望着那锅烧糊的米饭。那锅烧糊的米饭似乎也在得意地看着我:“哼!谁让你不管我,这下子够你瞧的!看你怎么办!”“怎么办?怎么办?”我焦急地在厨房里直打转,像热锅上的蚂蚁——团团转。唉!这下可好,不仅要咽这难吃的糊米饭,而且还要遭受妈妈的唠叨:“书虫,书虫,就会啃书……”哎!

咦,我记得《养生之道》上说过米饭煮糊时可放在蒸糊的米饭上插入大葱,倒进牛奶吗?何不试试?说干就干。我把洗干净的大葱切成段,插入米饭,又倒进一些牛奶……嘿!你还别说,这一招可真灵:不但焦味没有了,还有一股牛奶的香甜呢!吃饭的时候,爸爸和妈妈直夸我的手艺高,他们哪里知道,这多亏书救了我呢。我喜欢读书,因为读书给我带来知识与快乐!

以读书为专题的六年级作文3

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。我的同桌叫__,他是一个酷爱读书的人,他每次考试的成绩都在班级里排第一名,这与他酷爱读书息息相关。

我的同桌个头不高,一米五左右,剃着一个小平头。高高的鼻梁上架了一副方形眼镜,一张能说会道的嘴让我们佩服的五体投地。同学们给他取了一个外号小博士。

清晨,我们还在被窝里睡觉,而他早早起了床,像箭一样钻进了教室,拿出书就反复的研读。一会儿在笔记本上记一记;一会儿在书上画一画;一会儿又查字典。直到琢磨透了,才肯罢休。

下课时,同学们这里凑一堆玩魔方,那里凑一堆玩橡皮泥,还有个别同学在走道里窜来窜去,而我的同桌则津津有味的啃着他手里的书。只见他一会儿眉头紧锁,充满疑惑;一会儿眼睛瞪得溜圆,好像要跟谁吵架;一会儿又笑得前俯后仰。

图书馆也是他常去的地方。有时,他在那里一呆就是一整天。据史料记载,那是一个星期六的下午,我要去上辅导班,途经图书馆,顺便想借本书看看。一进图书馆,一个熟悉的背影映入眼帘。是老熟人,我同桌!他手里正捧着一本厚厚的书,低着头,一动也不动的坐在那,如一尊雕像。由于我急着去上课,借好书便匆匆忙忙地离开了。

呆若木鸡的我坐在辅导班里,度秒如年,艰难的熬了几个小时,总算是完成了我老妈交给我的使命。一下课,我就像笼子里放出的鸟,一遛烟儿的往回飞。经过图书馆时,不由自主的往窗户里瞟了一眼。呀呀呀!那尊雕像还在啊?我赶紧拍拍窗户大喊:__回家了,天黑了。他如从梦中惊醒,抬起头惊讶的看着我,我指指天,他才恍然大悟,赶紧放下书跑了出来。

瞧,我的同桌,他就是一个这么酷爱读书的人。

以读书为专题的六年级作文4

我有一个哥哥。他身高一米七,长着会说话的大眼睛,翘起的鼻子,一张大嘴巴,一头帅哥型的头发,可酷了。他平时喜欢穿红色的运动衫。他性格开朗,平时精神可充足了,就好像有用不完的精力。他的爱好就是看书,人称小书迷。

生日礼物,你要是送他玩具什么的,他只有一声谢谢,如果送他书之类的,他保证跟你说十多声谢谢,然后就拿着书进屋去。他的书架上都是书,有《格林童话》、《小王子》、《水浒传》……

有一次,我去他家,只有姑妈来迎客。

我问姑妈:“表哥呢?”

姑妈说:“他一大早吃完早饭就回屋里去了。”

我猜想他一定是在屋里看书。我上楼看看,果然不出我所料,真的在看书。

我上前大声一叫,本来以为会把他吓个半死,可他还是没听见。我想了一个办法,跑到姑妈面前,向她讨了一根绣花针,然后走到他后面,轻轻一扎,哎,有反应了。

“哦,真痛啊,可恶的虫子,竟敢咬我。”

“表哥,你怎么把我说成蚊子呀?”我生气地说:“你还真是书迷呀。”

“哦,是你呀,传彬。”

“我叫了三十多声,你都没反应呀?”

“你有叫我吗?”

“你说呢?”

“哦,对不起,我听不见。”

“我真是服了你了。”

吃午饭时间到了,可表哥还没下来吃饭,姑妈叫我去叫表哥

我上了楼,进了房间,表哥仍然在看书。我大声喊:“表哥,吃饭了。”这声音五楼都听得见,可表哥还是听不见。我又用针扎他,他才知道开饭了。

吃饭时,他还拿着书,边吃边看,一不留神,被饭粒呛到了,呛得他直咳嗽……

你们想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吗?告诉你,他的名字是——林锦胜。

哎,这个表哥呀!

以读书为专题的六年级作文5

从书籍中汲取知识和力量,是人生之必需。每个人从一出生开始,就在不停地学习各种各样的知识,以便将来在社会上更好的立足。我觉得读书就如同一个科学家去读当代文学作品,一个诗人去读某个考古学家的记录一样,读是因为喜欢,读是源于兴趣,有一句话说的好:阅读不能改变人生的长度,但它可以改变人生的宽度。正是这种兴趣的阅读,让我的生活丰富多彩。

读书已经成为我的一种习惯,小学时最爱做的事情,就是看各种各样的闲书,从爸爸妈妈给订阅的儿童杂志,到一些文学名著,我都照单全收。即使是上中学以后,也是依然爱读书,也要在繁忙间隙让自己的心灵得到些许的休憩。拿起一本喜爱的书籍,就好像随手推开一扇窗户,欣赏窗外美丽的风景。这风景或粗犷豪放,或细腻委婉,或雄伟磅礴,或感人肺腑,令我浑然忘却了学习中的烦恼与不快,仿佛排徊在青山绿水之间,呼吸着新鲜的空气,挥着思想的翅膀,感受着生命的美好。

还记得有一天上午,妈妈叫我剥蚕豆,我答应了。我一边剥蚕豆一边看书,妈妈看见了,哈哈大笑。我疑惑不解地说:妈妈,你笑什么?妈妈回答说:你自已看一看吧!我连忙低下头一看,我也忍不住笑了起来,原来我把豆壳和豆肉混在一起了。当然,这是我的一个缺点。以后,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认真,全神贯注。

读书使我增长知识,正因为有了书,我才知道有神机妙算的诸葛亮,豪放勇敢的武松正因为有了书,我才发现世界有这么多的故事,有这么多的人。我喜欢书中的内容,幽默的,悲伤的,凄美的我爱读书,读书使我的人生充实而从容,悠闲而舒适,安静而丰富,读书使我快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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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E EN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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